公众全民讯(车彦霖)家住在敦化市某村的一对父子因家庭矛盾争执不下,儿子竟不顾父子情对父亲大打出手,致其年近80岁的父亲轻伤。近日,敦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,被告人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。
被告人程某,今年43岁,敦化市某村农民。程某父子的关系并不融洽,经常因琐事发生争执,父子还因赡养费的问题对簿公堂。2013年11月2日6时许,被告人程某在自己家院内再次与其父亲因琐事发生口角,程某一气之下竟拿起铁叉击打父亲后背,致被害人程老汉右胸壁软组织挫伤、后肋骨折、右侧少量血气胸,经法医鉴定,程老汉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。
在审理过程中,法院主持调解,被告人程某赔偿被害人程老汉医疗费、误工费、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25000元,本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一次性处理终结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鉴于被告人程某庭审中自愿认罪,有悔罪表现,并积极赔偿了其父的医疗费用,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。(讯息来源: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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