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讯息 近日,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高某、李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。
犯罪嫌疑人高某、李某是老乡,一起当过兵,复员后又一起回乡自谋职业,李某在一次闲聊时说自己在公安干协警,有时跟着去抓卖淫嫖娼,高某开玩笑地说:这样来钱容易。
高某在一次租用出租车时认识了女青年王某,后来就经常租用她的车,高某觉得这个女青年性格外向、对人没有戒备心,看她出手大方,听说老公还是个老板,就觉得这人家里肯定有钱,就想打她的主意。一来二往与王某逐渐熟悉起来,还和她发生过一次性关系。高某见时机成熟就和李某商量:二人合伙用抓卖淫嫖娼的方法弄王某的钱花,弄到钱后二人平分。李某为了把戏演真,带上了临时工作证和手铐,二人经过精心策划,终于在高某和王某在一家旅馆发生性关系时被李“警察”逮个正着,高某说自己手头上没这么多现金,让王某先垫上自己应该拿的五千元,女青年王某出于无奈就自己先交上了一万元罚款,后在向高某索要五千元时却再也联系不上高某了,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。(讯息来源: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 丁洪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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